鞍山市2022年住房消费提取服务指南
一、全款购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商品住房
(一)提供的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
2.已婚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注明婚姻状况),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一类借记卡);
4.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全额购房发票;
6.契税完税证(免契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购房人本人、配偶
(三)提取金额:提取额为契税完税证日期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二、全款购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商品住房
(一)提供的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
2.已婚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注明婚姻状况),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同时提取其配偶以外其他共有产权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其他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关系证明;
4.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一类借记卡);
5.《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全额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证(免契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购房人本人、配偶及其他共有产权人
(三)提取金额:提取额为契税完税证日期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三、全款购买二手住房
(一)提供的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
2.已婚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注明婚姻状况),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同时提取配偶以外其他共有产权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其他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关系证明;
4.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一类借记卡);
5.《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契税完税证。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购房人本人、配偶及其他共有产权人
(三)提取金额:提取额为契税完税证日期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四、全款购买房改房
(一)提供的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
2.已婚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注明婚姻状况),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一类借记卡);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购房收据。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购房人本人、配偶
(三)提取金额:提取额为契税完税证日期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五、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一)提供的材料:
1.建房人身份证;
2.已婚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注明婚姻状况),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一类借记卡);
4.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建造、翻建的批准文件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建房人本人、配偶
(三)提取金额:一次提取申请曰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每平方米1500元。
六、大修自住住房
(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
2.已婚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注明婚姻状况),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一类借记卡);
4.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
5.《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修房人本人、配偶
(三)提取金额:一次提取申请日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每平方米500元。
七、房屋征收安置扩大面积
(一)提供的材料:
1.征收安置人身份证;
2.已婚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注明婚姻状况),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一类借记卡);
4.房屋征收安置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契税完税证(免契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购房人本人、配偶
(三)提取金额:提取额为契税完税证日期前一个月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计税金额。
八、公积金贷款首次现金提取
(一)提供的材料:
1.主借款人身份证;
2.同时提取配偶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3.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一类借记卡)。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借款人本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
(三)提取金额:自贷款发放日起一年内,可现金提取一次在贷款发放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借款人本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额度。
九、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
2.还款银行卡。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
(三)提取金额:
1.逐月划转还贷。办理逐月划转还贷的,需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冲还贷款协议》。依次从签订《委托冲还贷款协议》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保留余额10元后的可划转金额中划转,不足当月应偿还贷款本息部分,转借款人银行卡划款。
2.年划转还贷。申请年划转的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公积金贷款余额,用于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划转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少于10元。
职工婚前单方办理公积金贷款且贷款尚未偿清,婚后其配偶申请共同偿还贷款的,需先追加其配偶为共同还款人。追加后的共同还款人只能以划转方式偿还贷款,不得办理现金提取。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后,只能办理公积金划转还贷,不能以现金方式提取。
十、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商品住房贷款本息
(一)提供的材料:
1.主借款人身份证;
2.已婚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注明婚姻状况),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一类借记卡);
4.《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5.《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
6.近12个月还款凭证。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
(三)提取金额:自贷款发放日起一年内,可现金方式提取一次在贷款发放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额度。首次提取后的再次提取需间隔十二个月(含)以上,提取额为申请日前12个月的偿还贷款本息额。提取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已偿还贷款本息额的,差额部分下次提取不累计计算。提取申请人均为缴存职工的,需同时办理提取。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无该笔贷款记录的不能办理提取。
十一、偿还二手房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一)提供的材料:
1.主借款人身份证;
2.已婚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注明婚姻状况),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一类借记卡);
4.《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契税完税证;
7.近12个月还款凭证。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
(三)提取金额:自贷款发放日起一年内,可现金方式提取一次在贷款发放前一个月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契税完税证计税总额与贷款的差额。
首次提取后的再次提取需间隔十二个月(含)以上,提取额为申请日前12个月的偿还贷款本息额。提取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已偿还贷款本息额的,差额部分下次提取不累计计算。提取申请人均为缴存职工的,需同时办理提取。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无该笔贷款记录的不能办理提取。
十二、无自住住房且租住住房
(一)提供的材料:
1.租房人身份证;
2.已婚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注明婚姻状况),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3.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一类借记卡);
4.无房证明(已婚提供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二)提取申请人范围:租房人、配偶
(三)提取金额: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为每年12000元。首次提取后每隔1 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当年未提取的以后年度不累计计算。夫妻双方均为缴存职工的,需同时办理提取。提取申请人除租房提取外,有过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记录的,不得以租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三、异地购房
职工购买本市行政区以外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参照以上相应情形办理,必须提供购房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工作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
职工全款购买异地二手房的,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半年以上可办理提取。
十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以赠与、继承和分割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以自有住房抵押,办理商业消费贷款的;
(三)夫妻之间以产权买卖、过户更名取得住房的;
(四)夫妻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中体现原夫妻共有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需支付一定数额的房款给对方的。
十五、办理流程
(一)提取申请。提取申请人应根据具体提取情形持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二)受理审核。提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提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需要补充的内容。现场审核通过的,当场办结;未通过的,应在调查核实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原因。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提出异议时,可提交《提取复核申请》,公积金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终审意见。
(三)提取支付。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即时将提取资金划转至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或划转至指定账户。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后应将业务回单交单位记账。
十六、温馨提示
(一)购买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不能提取公积金;
(二)在鞍山地区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首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办理其他情形提取;
(三)职工购买上市交易的住房,该住房在一年内发生两次(含)以上房屋过户交易的,至第二次交易起,职工以该购房事实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自其购房行为发生日起一年后申请办理。
(四)房屋共有产权人与购房人不属于夫妻、父母或子女关系的,只可提取其中一方住房公积金;
(五)职工婚前全款购房,产权归一方独有的,只能提取产权人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婚后全款购房,产权归一方独有的,夫妻双方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职工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提取额为结清贷款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余额,且不得超过提前结清贷款额。贷款结清提取后,不能以该笔贷款为由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七)职工婚前单方办理商业住房贷款且贷款尚未偿清,婚后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其配偶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八)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和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