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鞍山市康来医药零售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基金核查部【2026】第137号)
2026年,鞍山市医保部门在对鞍山市康来医药零售有限公司药品追溯码采集情况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采集不规范等医保违规问题。针对鞍山市康来医药零售有限公司上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按照《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店)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医保基金违规核销金额434元;二是处造成损失0.3倍扣款130.2元,合计564.2元。
二、关于海城市腾鳌温泉管理区丰德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基金核查部【2026】第138号)
2026年,鞍山市医保部门在对海城市腾鳌温泉管理区丰德堂大药房药品追溯码采集情况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采集不规范等医保违规问题。针对海城市腾鳌温泉管理区丰德堂大药房上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按照《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店)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医保基金违规核销金额22元;二是处造成损失0.3倍扣款6.6元,合计28.6元。
三、关于鞍山经济开发区福乐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基金核查部【2026】第139号)
2026年,鞍山市医保部门在对鞍山经济开发区福乐大药房药品追溯码采集情况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采集不规范等医保违规问题。针对鞍山经济开发区福乐大药房上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按照《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店)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医保基金违规核销金额10元;二是处造成损失0.3倍扣款3元,合计13元。
四、关于鞍山市铁东区康利达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基金核查部【2026】第140号)
2026年,鞍山市医保部门在对鞍山市铁东区康利达药房药品追溯码采集情况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采集不规范等医保违规问题。针对鞍山市铁东区康利达药房上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按照《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店)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医保基金违规核销金额32元;二是处造成损失0.3倍扣款9.6元,合计4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