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鞍山经济开发区新堡同达国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基金核查部【2026】第141号)
2026年,鞍山市医保部门在对鞍山经济开发区新堡同达国药房药品追溯码采集情况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采集不规范等医保违规问题。针对鞍山经济开发区新堡同达国药房上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按照《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店)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医保基金违规核销金额18元;二是处造成损失0.3倍扣款5.4元,合计23.4元。
二、关于鞍山市禾信百邻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基金核查部【2026】第142号)
2026年,鞍山市医保部门在对鞍山市禾信百邻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追溯码采集情况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采集不规范等医保违规问题。针对鞍山市禾信百邻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上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按照《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店)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医保基金违规核销金额31元;二是处造成损失0.3倍扣款9.3元,合计40.3元。
三、关于鞍山市立山区荣康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基金核查部【2026】第143号)
2026年,鞍山市医保部门在对鞍山市立山区荣康大药房药品追溯码采集情况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采集不规范等医保违规问题。针对鞍山市立山区荣康大药房上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按照《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店)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医保基金违规核销金额69.5元;二是处造成损失0.3倍扣款20.85元,合计90.35元。
四、关于鞍山市铁西区佰合康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基金核查部【2026】第144号)
2026年,鞍山市医保部门在对鞍山市铁西区佰合康大药房药品追溯码采集情况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采集不规范等医保违规问题。针对鞍山市铁西区佰合康大药房上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按照《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店)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追回医保基金违规核销金额3元;二是处造成损失0.3倍扣款0.9元,合计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