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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鞍山购房者买了新房后,都想申请利率更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方便广大市民办事,近日,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新房公积金贷款专属服务指南,刚需购房者赶紧收藏!
根据规定,借款人申请新房公积金贷款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账户状态正常;具有稳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不存在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且个人信用良好;购买的新房项目是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准入的项目;已签订合法有效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主借款申请人剩余工作年限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一年;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定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房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新房贷款比例分几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80%;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7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80%;购买顶层或乡镇现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50%;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取整数到万元,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目前我市有多项惠民举措,面向重点群体给予贷款额度倾斜。如新市民、青年人购买我市新建商品房,单职工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毕业未超过5年的来鞍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受公积金账户余额限制。对A—D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限额的1.5—4倍,且不受公积金账户余额限制,全力保障各类人才安居置业。
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我市实行阶段性便民举措:缴存人以家庭为单位在购房地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家庭在购房地无住房的按一套利率执行,仅有一套住房的按二套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