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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调整及补发工作,按时足额发放4月份补贴资金,同步补发2026年1—3月补贴差额,让政策红利快速直达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切实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自省民政厅下发《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起始标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后,我市第一时间组织各县区统筹推进提标工作。通过多部门协同联动、各县区密切配合,高效完成政策落实、资金测算、精准发放等各项任务,确保提标工作不拖延、补贴发放不缺位。
根据《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级起始标准,均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9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面向鞍山市户籍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或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面向鞍山市户籍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对2026年1月1日后已发放补贴但未达到新标准的保障对象,足额补发差额;对当年退出保障的残疾人,按实际享受补贴月份核算补发金额。同时符合两项补贴申领条件的对象,可同时申领、一并享受。
此次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是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的重要举措,直接惠及我市3.6万余名残疾人。据悉,我省自2016年起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2022年将两项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随着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照护市场劳动力价格逐年上涨,残疾人生活与护理成本持续攀升,此次提标势在必行。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我市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协同发力:民政部门牵头抓总、统筹调度,精准认定保障对象;财政部门做好资金测算,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残联精准核定残疾等级,协助残疾人申领补贴,全方位做好服务保障。各相关部门同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