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积金存量房(二手房)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

2019/10/15 2.5k 阅读 34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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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存量房(二手房)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

2019-10-15 13:38:31  浏览次数:2386

  存量房(二手房)双方交易价格,现以税务局交税金额与房屋交易的网签合同上金额二者取最低值为公积金贷款双方交易价格。存量房(二手房)最高贷款金额由原80万元现调整为70万元,其它条件暂不调整。从20191016日起开始执行。

  望周知。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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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