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 公告关于终止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职业病防治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6/07/14 1.3w 阅读 398 点赞 查看原文按照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作出撤销职业病防治院建制的决定(总医字〔2026〕36号)。根据《辽宁省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辽人社规〔2025〕2号)相关规定,经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评估,该院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资格和能力。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终止与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签订的工伤保险服务协议,自即日起生效。特此公告。鞍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6年7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 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