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鞍山市2020年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县(市、区)政府统计秸秆综合利用量不实,秸秆利用量为村(社区)、镇(街道)、县(市、区)层层估算上报。
二、整改目标
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量数据真实可靠。
三、整改措施
(一)市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完善秸秆综合利用资源台账。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强化秸秆综合利用资源台账调查统计,实现辖区内的经营利用主体应统尽统,规范对散户利用的抽样,减少人为影响。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对村、镇上报的综合利用量进行核实核查、精准测算,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区在秋冬季秸秆收储运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前,召开了我区秸秆综合利用资源台账培训会议,要求各村有专人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资源台账工作,按照秸秆的收储进度每天实时更新秸秆资源台账以及准确填报人员、地块、收储量。对于农民分散利用量调查根据《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填报指南》规范开展调查统计。我区2020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已通过市农业农村局、省农业农村厅和农业部审核。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
受理部门: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2-5234907
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