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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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1.2w 阅读 373 点赞

一、鞍山市2020年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市农业农村部门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把关审核不严,相关县(市、区)未能提供“五化”利用台账和支撑材料。个别地区用考核指标倒推秸秆综合利用量。

二、整改目标

规范秸秆资源台账。

三、整改措施

(一)市农业农村部门强化台账审核制度,加强对台账统计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和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运企业名录,及时提供秸秆综合利用资源台账和支撑材料。

(三)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增加秸秆离田储运站建设,除保护性耕作试点项目外,提高秸秆离田率。2021年度,保护性耕作试点项目内秸秆全部还田(禁止焚烧),其余耕地秸秆全部离田,年底前完成,消除秸秆露天焚烧隐患。

(四)开展以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的包片督查,对秸秆离田不到位、收储不及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大督查力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秸秆综合利用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高新区实行秸秆离田网络化管理。建立三级网格化台账,建立了秸秆还田项目地块清单,并委托专业合作社对全区境内大田作物秸秆进行集中回收打包收储运。同时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每天对辖区内秸秆离田情况进行检查,时时跟踪并督促秸秆离田速度,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难题难点。以村为单位制定秸秆离田计划,并落实网络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我区2020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已通过市农业农村局、省农业农村厅和农业部审核。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

受理部门: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2-5234907

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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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