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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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2020/09/04 4.9k 阅读 364 点赞

《关于鞍山高新区管委会

   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库的通知》

各代理机构:

    为规范高新区采购工作,经高新区党工委会研究决定建立高新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围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招标代理等内容;

3、在鞍山市有固定的服务住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6、 一家代理机构只能提交一个入围文件。如果代理机构之间存

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入围: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代理机构未处于限期整改或暂停从业资格状态。

8、本次入围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资格审查方式:评审时审查。如有需要高新区综合办有权进

行资格后审。

二、入围数量:按得分从高到低选取5家,得分相同一并录用。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8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鞍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

206室。

3、报名应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入围文件递交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2020年8月31日,上午9:00时,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

鞍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206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丽华、闫妍、张艳萍

联系电话:0421-5218177、0412-5291355 

                                                 鞍山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

                                                     2020年8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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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