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高新区管委会
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库的通知》
各代理机构:
为规范高新区采购工作,经高新区党工委会研究决定建立高新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围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招标代理等内容;
3、在鞍山市有固定的服务住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6、 一家代理机构只能提交一个入围文件。如果代理机构之间存
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入围: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代理机构未处于限期整改或暂停从业资格状态。
8、本次入围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资格审查方式:评审时审查。如有需要高新区综合办有权进
行资格后审。
二、入围数量:按得分从高到低选取5家,得分相同一并录用。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28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鞍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
206室。
3、报名应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入围文件递交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2020年8月31日,上午9:00时,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
鞍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206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丽华、闫妍、张艳萍
联系电话:0421-5218177、0412-5291355
鞍山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