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恢复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业务办理的通知

2021/04/28 6.8k 阅读 48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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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业务办理的通知

2021-04-29 09:43:44  浏览次数:1865

各位缴存者: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的二手房贷款业务于2021年5月6日开始恢复受理,申请二手房贷款业务的公积金缴存者需先评估,在贷款要件齐全的情况下,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办理二手房贷款业务。办理评估业务可在下列评估公司中任选一家评估,不可在两家公司做重复评估。

  中心委托评估公司如下:

  1.辽宁中联国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21号(万科写字楼10层1016号房间)

  联系电话:2505888

  2.鞍山市中恒信房地产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街2-2号,新兴市场丁字路口东,田园酒店东北侧农行田园支行对面一层网点。

  联系电话:2221130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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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