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清理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3〕367号)及相关规定,我中心将对长期无资金往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以下简称“睡眠账户”)进行集中清理。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25年8月31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缴存职工账户,将纳入本次睡眠账户清理范围:
1.职工离、退休的;
2.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封存已满2年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职工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5.职工在本地存在两个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6.出境定居的。
对于有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本人及其配偶)、有在途住房公积金执法案件、有冻结或其他限制销户情形的睡眠账户,不在此次清理范围。
二、清理方式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可以通过线上(手机端:手机公积金APP、辽事通APP;电脑端:鞍山政务服务网)自助办理或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银行卡(本人名下中行、建行、工行一类银行卡)原件及相应证明材料(如退休证、离职证明、死亡证明、异地缴存证明等),前往我中心各营业部线下办理。
2.符合异地转移条件的(如在异地正常缴存),请职工及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或前往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将资金合并至现缴存账户。
3.本市存在多个账户的,请职工及时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4.对于公告期满仍未办理手续的个人公积金账户,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统一处理。
三、温馨提示
1.请各缴存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
2.请广大缴存职工相互转告,仔细核对个人账户情况。如符合清理条件,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您的权益。
3.我中心在办理上述业务时,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短信验证码、不会要求您进行转账操作,请注意防范电信诈骗。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1.城区营业部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5号
电话:0412-5563026
2.县(市)营业部海城分部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公积金综合窗口03、05号
电话:0412-3201509
3.县(市)营业部台安分部
地址: 鞍山市台安县光明街10号,建行台安支行
电话:0412-4876388
4.县(市)营业部岫岩分部
地址: 鞍山市岫岩镇中心街55号,建行岫岩支行
电话:0412-7859456
感谢您对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