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2018-04-21 12:03:09 浏览次数:1464
贷款期限按借款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计算,即男职工可贷至65周岁,女职工可贷至60-65周岁(按实际退休年令+5年计算)。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2)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竣工年限10年以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房屋竣工年限10年(含)以上,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减房龄。
(3)房屋竣工使用年限20年(含)以上,或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或借款申请人剩余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