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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2018/04/20 9.5k 阅读 148 点赞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借款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2018-04-21 12:03:09  浏览次数:1464

 贷款期限按借款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计算,即男职工可贷至65周岁,女职工可贷至60-65周岁(按实际退休年令+5年计算)。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2)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竣工年限10年以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房屋竣工年限10年(含)以上,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减房龄。

  (3)房屋竣工使用年限20年(含)以上,或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或借款申请人剩余工作年限不足1年的,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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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