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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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五一、端午期间严明“八个严禁” 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8/04/27 1.4w 阅读 374 点赞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五一、端午期间严明“八个严禁” 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8-04-28 08:59:17  浏览次数:319

4月27日,在五一劳动节和端午节即将到来之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下发了《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五一、端午期间严明“八个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

通知要求,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坚决做到: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或土特产等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和购物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踏青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防卡等违规行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