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五一、端午期间严明“八个严禁” 纪律要求的通知
2018-04-28 08:59:17 浏览次数:319
4月27日,在五一劳动节和端午节即将到来之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下发了《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五一、端午期间严明“八个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
通知要求,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坚决做到: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或土特产等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和购物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踏青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防卡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