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
2022-07-04 11:56:21 浏览次数:640
6月30日,鞍山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完成。本次计息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共为全市5,665家缴存单位的 306,816名缴存职工(含集中封存账户96,225 名)结付住房公积金利息15,757.35万元,结息金额较上年度增长1,589.26万元,增幅为11.2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我市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住房公积金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结息后,利息已准确、足额自动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职工获得相应的利息收益。
同时,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12329短信向全市缴存职工发送结息短信,缴存职工也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12345服务热线和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方式进行查询,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心县(市)、城区综合办事大厅自助设备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