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更多更多

政府采购

2017/02/15 3.6k 阅读 447 点赞

  鞍山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纳税服务大厅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询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工作需要,鞍山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需采购纳税服务大厅LED显示屏,预算金额为8万元(项目编号:20170214)。

一、货物名称

货物名称

产品参数

单位

最高限价

(元)

1、显示屏幕

模组参数:P2.5室内全彩色LED 屏体尺寸4.57m*1.53m

屏体面积6.992㎡

屏幕分辨率:≥1792点*576点

像素间距:2.5mm

像素结构:1R1G1B

结构特点:灯驱合一

像素密度:160000Dots/㎡

驱动方式:1/32恒流驱动

模组尺寸:宽160mm

模组分辨率:64Dots(H)

模组最大功率:≤25W

亮度:≥600cd/㎡

屏体参数:最佳视距≥2.5m

最佳视角:水平视角140±10度+ 垂直视角130±10度

管芯参数:每个像素点内采用1红1纯绿1纯蓝组合,配色比例为R:G:B/3:6:1

平方米

 

2、控制系统

控制方式:同步控制

播放软件:专用播放软件

其它电源及设备

套

3、主控设备

专用控制电脑含独立显卡及显示器

视频处理器支持多路视频信号输入/输出

其它配套器材

专用配电柜

台

4、供电线材

各类配电设备包括强电电缆及信号线缆

项

5、屏体结构

安装显示体框架及包边

套

6、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项

7、其他费用

安装调试培训测试

运费

税费

项

合计

   

80000

二、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三、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四、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并且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人使用。

五、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单位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上门服务。24小时内解决。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 报价时投标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 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和“于2017年2月20日14时00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5. 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7年2月20日下午14时

地点:鞍山高新区管委会三楼东(327)会议室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

联系电话: 0412-5213311

 6.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

八、资质要求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

章)。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投标时携带。

九、成交原则

经询价小组进行报价比较,确定符合或高于采购文件各项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其他事项:

1. 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2. 采购单一品牌产品,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否则采购人可随时终止采购行为和合同。

3.被询价的供应商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签字代表对所提交的询价采购报价单负法律责任。对于故意压低报价取得中标资格后无故弃标或擅自更改商品型号的供应商,将视其情节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部门有权视其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停止六个月至三年参与高新区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附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高新区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地税高新区分局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0214)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被授权方签字:

日期:

2、报价清单

报价清单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产地厂商

数量

单位

质保期

单价

总价

备注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备注:报价清单表格可根据投标人情况自行设计。)

3、售后服务承诺

(备注:可根据投标人情况自行设计。)

4、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和产品授权证明复印件)。

5、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以上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更多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