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个责任”含义
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即属地管理方和企业主体方两方责任,通过推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实施过程中,通过建立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体系,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结对,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压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实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
二、“两个责任”由来
1. 2022年10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60号令)。
2.2022年10月18日鞍山市食安办发【2022】6号文件:关于印发《鞍山市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落实举措
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两个责任”包保主体摸排工作,根据行政区划分布与主体分级,联合两个街道(齐大山、千山)、两个中心(汪峪、红岭)包保干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现录入系统包保主体290户,市级包保干部4人,县级包保干部2人,乡级6人,村级37人,同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确保主体与干部之间一一对应,落实管理到位。确定A级单位4家,B级单位9家、C级单位36家、D级单位241家。确保上下政令畅通、信息报送及时。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