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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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2019/07/29 6.5k 阅读 253 点赞
鞍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采购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协勤二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AGZC2019C004(a))
  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受鞍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委托,对采购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协勤二次采购项目(编号:AGZC2019C004(a))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元)
01
采购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协勤
1家
780,000
1.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报价不能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报价包括投标人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辅警工资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服务;
7.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8.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8.1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本项目所在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采购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资质原件相关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所有原件需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原件复印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原件的(综合评分要求提供的原件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资质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分要求提供的原件除外)。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与鞍山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anshan.gov.cn “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高新区政府采购活动。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00207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向招标方单独提供入库登记证明,入库登记证明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可在办理入库的相应部门官方网站通过查询等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9年8 月 6日,上午9:00下载采购文件。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采购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9-8-6 上午9:0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鞍山高新区管委会三楼(327房间)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地 址:鞍山市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412-5220359
集中采购机构: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

 
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
2019年7月 26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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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