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将于2026年7月至9月举行,为做好我市参赛工作,现征集鞍山代表团参赛选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6年7月至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
鞍山市举办58个竞赛项目,沈阳、丹东、营口、辽阳、铁岭、朝阳等6个市举办30个赛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项目
本次大赛共设88个竞赛项目,其中世赛项目45项、国赛精选项目33项、省赛精选项目10项。(详细内容见附件1)
四、报名条件
年满16周岁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内,并在我市工作、生活、学习连续满1年以上的就业人员、居民或在校学生(以学籍、社保参保记录等相关材料为准)。
其中世赛项目参赛选手原则上应为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机电一体化、云计算、工业4.0、工业设计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数字建造等6个项目选手应为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或通过竞赛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能以选手身份参赛。已通过竞赛获得“辽宁技术能手”称号或申报资格人员,不可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项目竞赛。国赛精选项目选手应为相应职业从业人员。
五、报名方式
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本人工作(学习)单位推荐报名。报名者需在6月20日前,将《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鞍山代表团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PDF版、《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鞍山代表团参赛选手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电子照片(1寸、蓝色背景、2M以内、JPG格式并以身份证号命名)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经综合评估后,择优确定鞍山代表团选手名单。各竞赛项目选手数量将依据省组委会要求确定。
六、奖励政策
(一)资金奖励
对各项目前3名选手,依次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人民币奖励。
(二)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对各项目获得前3名选手,由组委会颁发金、银、铜牌及荣誉证书,选手排名不并列。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荣誉证书,其他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三)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各项目第1名的职工选手,可认定高级技师(一级,若本职业最高等级未设置高级技师的,认定到最高等级,下同);第2、3名选手可认定技师(二级),其中已具备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优胜奖选手及其他成绩合格选手认定为高级工(三级),其中优胜奖选手已具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技师(二级)。
各项目第1名为学生身份的选手,可认定技师(二级);第2、3名选手认定为高级工(三级),其中具备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为技师(二级);其他获优胜奖选手认定为高级工(三级)。
获奖选手已有同一职业高等级证书的,不再颁发低等级证书。
各项目指导教师与所指导最高名次的选手获得同档次职业技能等级晋升。
(四)颁发优秀技术专家、裁判员、指导教师证书
为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专家、裁判员,以及指导选手荣获奖项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技术专家”“优秀裁判员”“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五)优先入选辽宁集训队
符合条件的优秀选手,将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等有关赛事的省级集训队,代表辽宁参加全国比赛。
(六)其他奖励
各项目取得前3名的选手,可按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到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职业院校可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聘用获奖选手担任兼职教师。各项目第1名职工选手,可按规定参照“辽宁技术能手”破格申报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各项目第1名选手指导教师(排名第1),可破格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正高级,评聘结合单位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举办及参与职业技能大赛对提升我市技能人才水平、弘扬工匠精神、推动产业升级方面的重要意义。要坚持择优推荐原则,选派优秀选手报名参赛,为我市在全省大赛中争创佳绩贡献力量。
联系电话:0412-8567102
报名邮箱:254676058@qq.com
附件3: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鞍山代表团参赛选手信息汇总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