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受鞍山高新区房屋管理中心委托,对“鞍山高新区房屋管理中心房产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GZC2014G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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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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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
房产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 |
1 |
套 |
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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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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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每个品目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品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6. 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项目(10万元以上)不低于二个(含二个)的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或协议及客户联系方式、售后服务质量反馈意见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评标时携带,评标小组核查时未能提供,投标文件无效);
7. 中标单位不得转包,也不得以挂靠方式承包。
三、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鞍山高新区财政局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五、报名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报名。
六、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高新区财政局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四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市财政局网站为准。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2月17日下午13: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高新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八、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特别说明:经高新区财政部门批准,本次采购如投标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继续实施采购,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高新区房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闻日新
联系电话:0412-5267133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鞍山鞍山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姜丽华
联系电话:0412-5218177
传真:0412-5211056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