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教室照明设备改造的采购公告
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 受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委托,对学生教室照明设备改造项目(项目编号:AGZC2020G0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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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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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学生教室照明设备改造 |
否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0万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30万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7、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鞍山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13日9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327房间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2月 13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地址: 鞍山市鞍千路653号
项目联系人: 王辰联系电话:18241266669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
项目联系人:闫妍联系电话:0412-5291355
开户行: 鞍山银行高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购中心
账 号:7200000006064872
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
2020年1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