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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一封信

2025/07/20 1.7w 阅读 308 点赞

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一封信

2025-07-21 15:47:55  浏览次数:22

亲爱的灵活就业朋友们: 

你们好! 

首先,感谢您为鞍山的发展注入活力与创造力!作为新时代的灵活就业者,您或许是个体工商户、自媒体从业者、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或是其他形式的灵活工作者,正是您辛勤的付出,让鞍山这座城市更显欣欣向荣,让我们生活更丰富多彩。

然而,您是否因为没有固定单位建户、缴存公积金,而欲缴无门呢?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帮您安排。2024年7月,我市出台了《鞍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并持续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了制度保障范围,灵活就业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贴息贷款、年度结息、免缴个人所得税等方面,与单位缴存人享受同等权益。

除此之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还可享受以下更多权益。

覆盖范围广。在鞍山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海城、台安、岫岩),凡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向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准入无门槛。无户籍限制,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拥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的灵活就业人员,仅凭身份证、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个人银行储蓄账户即可申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缴存更灵活。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具有自主选择权,可参照在职职工的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自主申报,缴存比例在10%-24%之间自主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只需将当月应缴住房公积金足额存入约定的个人银行卡中,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代扣并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不需要每月到窗口办理。

转移更便捷。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就业情况,在个人缴存账户和单位职工缴存账户之间转移,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缴存余额可以累加。

政策平等优惠。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其他缴存人各项优惠政策,如在住房贷款还款过程中可以办理按月冲还贷,提前结清,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等业务。

享受低息贷款。按规定缴存公积金一定时间后,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节省购房成本。

退出更自由。灵活就业人员可自由选择退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自愿销户提取的,可办理销户提取。

增值有保障。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完全属于您,享受国家规定的存款利息,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结息后所得利息会成为您账户本金的一部分,长期积累也是一笔可观的住房储备金。

税收更优惠。按规定缴存的公积金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减轻您的税务负担。

安居更无忧。公积金是您住房保障的重要支持,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都能为您的安居生活提供坚实后盾。

我市公积金中心已开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便捷通道,您可通过线上平台(手机公积金APP→便民服务→灵活就业注册)或线下办事大厅轻松办理,流程简单,服务高效。 

安居是幸福生活的基础,公积金为您实现安居梦助力。我们期待您的加入,携手为美好生活添砖加瓦!祝全市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工作顺心、事业有成、圆梦安居、万事如意!

如需咨询或办理,欢迎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 12329,或访问鞍山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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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