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和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审查递补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递补时间安排
时间:2023年5月25 日(星期四 ),下午15:30 之前。
资格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高新区激光产业园科创中心后楼 二层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越岭路265号附近)
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详见附件1),应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无故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携带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审查递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5月25日16:00前向高新区人社办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1、人选的确定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从报考该岗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不足1:2的,按递补后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2、资格审查递补所需材料具体要求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1)《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照片处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考生承诺书》(两份)(附件3)(本人签字处须手写);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一张A4纸复印件(两份);
(4)户口本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两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http://www.chsi.com.cn);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两份);
(8)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两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以上顺序一式一份装订好。※
四、其它要求
考生应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进入考点时应注意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12-5223383
0412-5219961
附件:
附件1:2023年鞍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和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递补名单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考生承诺书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