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 受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委托,对学生教室照明设备改造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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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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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学生教室照明设备改造 |
LED灯具,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30万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130万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允许联合体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8、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9、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鞍山高新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相关规定,进行网上供应商注册并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凡已经办理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高新区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00207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11月8日15时起至 2019 年 11 月29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 年 11 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鞍山高新区管委会327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即日起 至 2019 年 11 月29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地址:鞍山市鞍千路653号
项目联系人: 王辰联系电话:18241266669
采购代理机构: 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
项目联系人:姜丽华联系电话:0412-5291355
传真:0412- 5211056
开户行: 鞍山银行高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购中心
账 号:7200000006064872
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