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海外学子园、管委会、光电中心、还建小区道路维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海外学子园道路改造维修及管委会食堂污水改造工程,维修路面面积1993㎡,沿石82米,总投资39.75万元;
第二标段:光电中心火烧板维修及海外学子园道板维修工程,维修面积为1860㎡;沿石新建23米,总投资37.88万元;
第三标段:还建小区道板维修工程,维修面积4500㎡,总投资42.30元。
2.2建设地点:鞍山市高新区
2.3计划工期: 2011年10月22日至2011年11月22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23日至2011年9月29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8)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三级项目经理证(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资金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原始合同,报名同时资格预审并出售招标文件。;
以上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预备会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5.1请于2011年9月30日下午14:00时,在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召开工程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11年9月23日至2010年9月30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每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地点: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7日上午9:00时,地点: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1万元,开标前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鞍山市千山中路
邮 编: 114044
联 系 人: 李军
电 话: 15904126355
传 真: 0412-5211678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211号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 刘宇 洪凤
电 话:0412-5535970
传 真:0412-5533223
电子邮件:Inascx@sina.com
开户银行:建设鞍山营业室
账 号:21001630103050013627